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222

222.⒀婚姻的气场

222.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爱与智慧,或说良善与真理不断从主发出,这在前面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83节)已经说明。这二者在婚姻中不断从主发出,因为它们就是主,而主是一切事物的源头。从主发出之物充满整个宇宙;因为没有祂,存在之物无法持续存在。

有许多气场从主发出,如:维持受造宇宙存在的气场,保护良善与真理、反对邪恶与虚假的气场,改造并重生人类的气场,纯真与平安的气场,怜悯与恩典的气场,还有更多。不过,在所有这些气场中,最普遍的是婚姻气场;因为该气场也是繁殖的气场,因而是通过世世代代维持整个受造宇宙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气场。

这婚姻气场充满宇宙,从初至末弥漫在整个宇宙中;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天堂存在婚姻,最完美的婚姻在第三层或最高天堂;在地上,除了存在于人类当中的外,该气场也存在于动物界的一切动物,直至蠕虫里面。此外,它还存在于植物界的一切植物,从橄榄树、棕榈树直至小草里面。

该气场比我们这个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热与光的气场还要普遍,对此,理性从以下事实信服,即:婚姻气场在缺乏太阳之热的情况下,如冬天,以及在缺乏太阳之光的情况下,如夜晚,也会运作,尤其在人类当中。该气场之所以如此运作,是因为它是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发出的,因而有一种热与光的恒定均衡,也就是有一种良善与真理的恒定结合;事实上,天上一直是春天。良善与真理,或其热与光的变化不是由那里的太阳,而是由接受对象造成的。这和地上不一样,地上的变化是因从太阳那里所接受热与光的量不同造成的。


揭秘启示录 #565

565a.启12:7

565a.启12:7.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那些因对主里面神性和人身合一的奥秘,以及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对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法则之人所燃起的仇恨,他们接近新来者,企图迷惑他们。所有这一切就包含在这寥寥数语中,因为这一点按着一个系列从前文可推知,那里说到“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其源于虚假的推理都落空了(564节);所以,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因此,“龙向妇人发怒”表示他对新教会充满仇恨并渴望报复;“龙的发怒”表示仇恨(558节);“去争战”表示利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攻击和诋毁(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6,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因确认主的神性与人身合一的奥秘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还知道如何去推理;由骄傲便生出仇恨,由仇恨生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就是所谓的“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于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在另一人里面那样的流注和作工的臆想;殊不知,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是一个位格,而非两个,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正如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所言;但在此引用他们对于这“神秘合一”的臆想纯粹是浪费时间,因为它们实在荒诞。
“妇人的种”在此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的真理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种必在列邦中被人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他们是蒙耶和华祝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我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种也照样长存。(以赛亚书66:22)
必有种侍奉祂,主的事必传与后代。(诗篇22:30)
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就一个寻求神的种吗?(玛拉基书2:15)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你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6)
你要向右向左开展,你的种后裔必得列邦为业。(以赛亚书54:3)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间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9;耶利米书23:8;31:35,36);“大卫的种”也是,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10;33:22,25,26;诗篇8:3,4,29);“田间的种子”同样是,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14:20;57:3,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他的状态现在是属灵-属世的,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诸如那些在第一层或最底层天堂之人所具有的那种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一直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战争,看见龙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且下文继续论述有关龙的事时,约翰在灵里被下放,好叫他看见那“龙”在诸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将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这些事,他从天上是看不到的,因为任何天使都不可从天上俯视低层区域,但他若想看,就得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事实上,除了其生命状态所在之地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地方。由于约翰如今站在“海边的沙上”,故可知,他如今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